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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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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标准 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4.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5.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税务、海关、银行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本罪犯罪人相勾结,构成本罪共犯的,应当从重处罚。 7.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根据我国《刑法》201条的规定,量刑标准具体如下:一,逃避应纳税额在10%以上,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四,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五,税务海关银行和其他机关工作人员与本罪犯罪人员相勾结,构成本罪共犯的应当从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逃税纳税人以欺骗、隐瞒的方式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金额巨大,占应纳税额的30%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的手段,不缴纳或者少缴扣缴或者税款,金额较大的,按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前两种行为多次实施,未经处理的,按累计金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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