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被称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以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均归夫妻共同所有。 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共同拥有的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子女、祖父母、孙子女和兄弟姐妹的财产。家庭财产一般包括以下三种类型: 1. 夫妻双方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 2.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双方或一方劳动所得的财产、双方或一方所得遗产或受赠的财产。此外,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其所有权属于子女,但父母有平等的管理权)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 父母、祖父母以至兄弟姐妹的财产。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一般是一人一半,均等分割。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具体分割方式可因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来源等情况而有所差异。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对于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对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此外,对于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也应依法予以保护。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人已浏览
48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