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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诉离婚夫妻债务承担方式如下: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
根据规定单边起诉离婚需要到被告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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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果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等问题不能协商一致,可由一方或双方向法院起诉。现就诉讼离婚的相关问题简述如下: 一、起诉离婚的条件(详情请点击:起诉离婚条件) 起诉离婚的条件是双方有合法婚姻关系。合法婚姻关系是指,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或构成事实婚姻关系。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定不予受理。 二、起诉离婚程序(详情请点击:起诉离婚程序) 在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期间分为三个阶段,即起诉、审理、判决。起诉离婚的案件,起诉一方是原告,被诉的一方是被告。起诉离婚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⑴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的证明; ⑵没有登记结婚的,应有同居时间或举行婚礼时间的证明; ⑶再婚的,原离婚调解书、判决书或有关部门的证明; ⑷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有下落不明时间、情况的证明; ⑸一方或双方为现役军人的,提供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⑹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证明,起诉不要求分割财产的不必提交; ⑺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明,提交户口簿复印件或出生证,如起诉不要求判决子女扶养问题的不必提交; ⑻其他证据。 三、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详情请点击: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㈠对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㈢下列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⑴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⑵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 ⑶被告在劳动教养的; ⑷被告被监禁的。 ㈣如果配偶是军人(非文职),自已不是军人,应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配偶是文职军人,应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双方都是军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法院管辖。 ㈤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四、起诉离婚的证据(详情请点击:起诉离婚证据) 起诉离婚的证据主要包括:⑴结婚的证明材料;⑵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⑶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⑷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⑸子女状况;⑹财产清单;⑺房产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五、起诉离婚的费用(详情请点击:起诉离婚费用) 起诉离婚时,原告需要向法院交纳离婚诉讼费,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案件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 对于离婚案件,不涉及财产的诉讼费为每件50~300元;如果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六、起诉离婚时间 离婚诉讼法院审理期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如任何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可提起上诉。离婚诉讼的二审,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根据规定单边起诉离婚需要到被告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1、民间借款不还的,当事人可以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应当注意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 2、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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