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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工人停工留薪期原薪水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限定,工伤工人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
受害者受到人身损害,医疗费用和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者必须赔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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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还需要结合受害人的年龄和户口来具体计算,其赔偿标准适用通用标准,也即其法院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适用广东省标准 2014年佛山一个7级伤残的残疾赔偿金,我们计算为: (2013年广东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090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669元/年) 一、受害人年龄小于60周岁 城镇标准(或农转城):33090元/年×20年×30%(伤残指数)=198540元 农村标准:11669元/年×20年×30%(伤残指数)=70014元 二、受害人年龄在60及75周岁间 城镇标准(或农转城):33090元/年×[20年-(受害人实际岁数-60岁)]×30%(伤残指数)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赔偿标准表 农村标准:11669元/年×[20年-(受害人实际岁数-60岁)]×30%(伤残指数) 三、受害人年龄大于75周岁 城镇标准(或农转城):33090元/年×5年×30%(伤残指数) 农村标准:11669元/年×5年×30%(伤残指数) 除残疾赔偿金外,受害人一方还可以申请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费用赔偿
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加强营养意见确定金额×需要加强营养的天数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基础法律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格标准的通知。黑价联〔2016〕23号。各市(地)、县(市)物价局、司法局、省垦区、森工物价局、司法局:为了维持基础法律服务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基础法律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部分服务价格意见解放的通知》(发展改革价格〔2014〕2755号)和《黑龙江省基础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黑价联〔2016〕222号),现将我省基础法律服务收费标准和相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负责市民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赡养费、赡养费、抚养费、抚养费、救济金、社会保险待遇和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代理人、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集体诉讼事件代理人(二)负责市民要求国家赔偿事件的代理人。二、实行政府指导价格的基础法律服务收费标准。(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200—1000元;(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1、标的额10万元及以下的,按标的额3%收费;2、标的额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的,按2%收费;3、标的额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的,按1%收费;4、标的额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的,按0.5%收费;5、标的额500万元以上的,按0.2%收费。基层法律服务处应在以上标的金额比例范围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每项法律服务费最低收费500元,最高收费不得超过8万元。三、执行政府指导价格的基层法律服务不得执行风险代理记账。四、代理难,复杂的法律事务,基层法律服务处可以与委托人单独签订委托服务协议,共同明确难题,复杂的法律事务项目和内容,收费标准可以双方在政府指导价格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五、本通知自2016年7月1日起执行至2020年6月30日。《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黑价联〔2013〕1号)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政府指导价格收费项目和标准同时废除。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司法厅。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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