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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个税条例,原则上要是在发放当月,视为一个月工资计缴个税的。 2、现时操作中,本着客观、公平原则,核算工资计算代扣个税,往往可以进行分...
退休人员养老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余的个人收入如返聘的劳务报酬、各种补贴、奖金等均应纳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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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是劳动者劳动报酬收入的有效组成部分,个人所得税按劳动报酬总额扣除,加班费也扣除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三、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收入;四.劳动报酬收入;五、报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收入;九、财产转让收入;十、偶然收入;十一、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税收所得。
1、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员工的工资薪金,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金由所在企业负责从工资中代扣,并缴纳给地方税务局,所以,拿到手的工资是已经扣过税,即税后工资了。 2、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涉及很多税法专业术语。可以简单的理解为:月薪3500元以下不征收个人所得税。2011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
1、如题所述,目前的普遍做法是允许还原至所属月份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所属月份补发工资应纳税额={[(所属月份补发工资+原所属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费用减除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原所属月份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按照个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按月计算,应以纳税人一个月内取得的所有工资薪金所得一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企业单位实际工作中,确实存在因政策原因、或因资金周转困难等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发放工资而采取集中补发工资的情形。若按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税负明显畸高。各地税务机关特此而发文允许还原至所属月份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做法; 3、例如:粤地税发[1999]239号文件《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补发以往月份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大地税个[1997]101号文件《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调整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均对此作了明确; 4、可见,应予结合当地税收相关文件规定予以核实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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