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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以子女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方仍不执行法院作出的关于抚养费的生效判决的,可以向法院申...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七条规定:后,一方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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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男女双方达成协议,由女方支付抚养费,女方无故不支付,是违法的 2、女方不支付抚养费,仍然有权利探视子女。探视子女是民法典规定的法定权利 3、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法院不予准许。 4、如果双方协商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全部抚养费,且没有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协议是有效的。女方不必再支付抚养费。当然如果之后男方经济能力发生变化,无法独立抚养子女,仍可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七条规定:后,一方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由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付,抚育费的数额应当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来加以确定。抚养费的给付方法一般应在调解书或判决书中写明,可给付现金,也可给付实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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