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入职未签订劳动合同,能否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维权?

2024-11-11
首先,可以明确回答这个问题是肯定的。 如果雇主没有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确认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时,以下几种凭证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工资支付的相关凭证或详细的账目记录(如职工工资发放的花名册),以及社保费用的缴交记录;雇主发放给劳动者的“工作证”和“服务证”等能够直接证明个人身份的文件;劳动者填写的关于雇主招聘的“登记表”、“报名表”等正式招募流程的记录文件;出勤记录;以及其他工人提供的对应认证言辞等等。基于这些凭证,劳动者及其所在的劳动保障部门有足够的空间和能力进行相应的证明或认定。在司法实践中,除了这些凭证外,公司业务往来的相关文件,以及录音证据等也可以作为劳动关系的有力证明。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根据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相关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