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有希望的,如果没有的话,就不需要设置二审这个程序了。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
1、发回重审制度是民事诉讼程序建立的重要制度。发回重审是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审判决不准予离婚如果上诉有希望判离。一审判决不准离婚,上诉后二审法院认为应当离婚的,只能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应当发回重审。如果二审法院在审理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第一、 二、五款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审判决不准予离婚如果上诉有希望判离。一审判决不准离婚,上诉后二审法院认为应当离婚的,只能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应当发回重审。如果二审法院在审理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第一、 二、五款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审判决不准予离婚如果上诉有希望判离。一审判决不准离婚,上诉后二审法院认为应当离婚的,只能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应当发回重审。如果二审法院在审理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第一、 二、五款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93人已浏览
153人已浏览
271人已浏览
37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