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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如果有抵押物,还可以要担保人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八条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
债务如果全部还清,担保人就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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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抵押物可以担保一个债权。这叫共同抵押。在这种情况下,当债权人因任何抵押权被清偿时,其他抵押权就会因为目的而被消灭。
看情况:如果房屋抵押的金额打折后能覆盖贷款金额,就不需要要担保。举例:贷款100万,房屋值200万,银行按6折算,可以贷给你120万,这样就不需要担保人。 如果房屋价值不能覆盖贷款金额,就需要担保。举例:贷款100万,房屋价值100万,银行要打折算,只能贷给你60万,还差40万的缺口,这时候就需要担保人。
做银行抵押贷款担保人,要承担以下担保责任: 1、作为一般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作为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 3、以特定财产(房产等)设定抵押提供担保的,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信用社可以申请法院拍卖、变卖该财产,以财产变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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