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企业境外上市的审批程序

2023-06-12
《境内企业申请到香港创业板上市审批与监管指引》第3条:境内企业申请作日内,就是否同意正式受理其申请函告公司,抄送财政部、外经贸部和外汇局,不同意受理的,说明理由。(四)证监会同意正式受理其申请的公司,须向证监会提交本指引第二部分(四)至(八)项文件(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为原件)。申请文件齐备,经审核合规,而且在正式受理期间外经贸部、外汇局和财政部(如涉及国有股权)等部门未提出书面反对意见的,证监会在lO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准。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经批准后,公司方可向香港联交所提交创业板上市申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企业申请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第3条:申请及批准程序:(一)公司在向境外证券监管机构或交易所提出发行上市初步申请(如向香港联交所提交A1表)3个月前,须向证监会报送本通知第二部分所规定的(一)至(三)项文件,一式五份;(二)证监会就有关申请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用外资政策以及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规定会商国家计委和国家经贸委(现改为发展改革委和国资委);(三)经初步审核,证监会发行监管部(现为国际合作部)函告公司是否同意受理其境外上市申请;(四)公司在确定中介机构之前,应将拟选中介机构名单书面报证监会备案;(五)公司在向境外证券监管机构或交易所提交发行上市初步申请5个工作日前,应将初步申请的内容(如向香港联交所提交的A1表)报证监会备案;(六)公司在向境外证券监管机构或交易所提出发行上市正式申请(如在香港联交所接受聆讯)10个工作日前。须向证监会报送本通知第二部分所规定的(四)至(十四)项文件,一式二份。证监会在lO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批复。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