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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行政主体因程序上的不作为违法,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或以法院判决、上级机关决定的形式,在责令其作为仍有意义的情况下可采用责令履行职责的一种补...
根据我国的行政复议法,拆违通告行政复议过程中被强拆是不违法的,复议的过程不影响行政拆迁决定,因此对方没有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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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建房屋行政诉讼期间不可以强拆。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强制拆迁的行政复议期限为60天。《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天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延误法定申请期限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申请期限。
目前如果拆违行政复议的话,具体来说照我国的法律,进行建设一般都需要申请规划许可,但现实中,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地区,很多地方政府很多时候并未按要求给广大老百姓颁发相应证书。所以,违章建筑经常是地方政府借以打压老百姓进行拆迁维权的借口。面对如此情形,应如何应对呢?李宁律师认为:1、一般在征收公告或征地公告颁布后新建的建筑,一般会被认定成违章建筑;2、08年城乡规划法实施后,新建的建筑若没有规划许可,一般也会被认定为违章建筑;3、除此外,一般历史形成,且一直居住生活的,不应被认定为违章。应对措施上,根据李宁律师的经验,一般不宜就建筑是否违章纠缠,维权应首先针对城管部门的拆违具体行政行为展开,根据实际条件巧妙运用行政复议手段,往往会如此可取的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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