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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鉴定单位有要求的,鉴定机构应当向其讲解本鉴定意见的具体含义和使用注意事项。...
本规则所称的鉴定机构,是指根据《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公安机关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鉴定机构资格证书》并开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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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对与案(事)件有关需要检验鉴定的人身、尸体、生物检材、痕迹、文件、电子数据、物品等,应当及时委托鉴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办理案(事)件部门不得委托该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一)未合法取得鉴定资格证书的;(二)因技术用房、仪器设备、鉴定人能力的缺陷无法保证鉴定质量的;(三)出具错误鉴定意见未有效改正的;(四)故意出具虚假鉴定意见的当事人仍然从事鉴定工作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机构不予受理:(一)超出本规则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受理范围的;(二)违反鉴定委托程序的;(三)委托其他鉴定机构正在进行相同内容鉴定的;(四)超出本鉴定机构鉴定项目范围或者鉴定能力的;(五)检材、样本不具备鉴定条件的;(六)鉴定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对社会公共安全、环境资源、人身足以造成严重危害的;(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鉴定机构对委托鉴定不受理的,应当经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向委托鉴定单位出具《不受理委托鉴定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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