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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实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实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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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发票丢了怎么办问题: 如果购房发票丢失,首先要登报声明该发票作废,并注明房屋地址、购房者姓名和发票号码等相关要件。其次到房屋开发企业让其出具相关丢失情况说明,并证明购房人确实在该企业购买过商品房,比如拿出发票底联等相关购房证明。最后由房产部门对此进行核实。 购房发票丢了会比较麻烦:有的购房人不但办理不了契税证明,而且入住前的房屋维修基金等手续一时也难以办理,所以还是要慎重。
如果购房合同在预售登记前丢失,只需将剩余合同作废,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如果购房发票是开发商开具的,丢失了可以去开发商那里,调出电子票记录重新打印,或者复印发票存根联,写上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打印件或复印件加盖公司发票专用章,即可作为抵扣凭证。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按照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五百九十八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的单据,并转让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第五百九十九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如果首付发票丢失,房屋交付后会有全款发票,不影响以后办理房产证、取公积金、落户;如果全款发票丢失,可以向发票开具人申请出具说明,明确发票开具人、发票取得人、金额、发票编码等信息,或者提供存根或记账联丢失发票的复印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作为合法有效的凭证入账,但不能重复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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