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属于父母的财产的.父亲死亡后继承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协商离婚的,可以向户籍当地民政局办理的;协商不成的,委托律师向被告居住地法院起诉...
无论什么情形下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都能反悔,如果还没有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的,那么离婚协议书还没有生效,可以反悔重新协商;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财产冻结所有权并没有转移,只是权利受到了制约,夫妻可以对此进行分割,但是否能实现得看冻结后继情况.夫妻可按财产、负债比例自行协商承担的责任,但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如果能取得债权人同意,在法律上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1、离婚的时候个人财产不会被分割,能分割的只有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的婚前财产、专用物品、因身体损害而得到的赔偿都属于个人财产。 3、婚姻存续期间接受赠与的财产,如果赠与合同中说明是赠与个人的,那也是个人财产,不需要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4人已浏览
194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