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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亲属关系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要求出具死亡注销证明即可。...
没有了: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8条的规定,公民死亡的,必须在一定的时限内办理销户手续,否则会根据本条例第20条的规定,受到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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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需要当地公证处公正,直系亲属好办理。
公民自然死亡的,可以由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死亡证明。 1、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出具《死亡医学证明》; 2、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 3、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4、属于下列情况的特殊遗体,应当审核其相关证件: (一)交通事故死亡的遗体,除审核死亡证明、死者身份证明、委办人身份证明外,还须审核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尸体处理通知书》; (二)涉嫌凶杀、刑事伤害致死的遗体,除审核死亡证明、死者身份证明、委办人身份证明外,还须审核由公安机关开具的《尸体处理证明》。 5、注销户口由其家属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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