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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个书面告知书即可。但是,合同期内此行为属于违约。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发个书面告知书即可。 但是,合同期内此行为属于违约。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对建设工程质量问题,专门做了规定: 第一,发包人可以检查。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第二,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三,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四,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第五,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可以通过履行合同义务或者解除合同方式终止合同。 一般合同当事人双方只要互相同意,随时可以终止合同,需要当事人签字确认。除协商解除外,借款合同中,债务相互抵销,或者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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