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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除了代位继承之外,无法通过法定继承来继承爷爷的财产,但可以进行遗赠、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
存在两次继承的情况,从结果来看,是能够获得爷爷遗产的一部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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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健在房子赠与孙子可行。如果老人还没有去世的话,那么在生前所做的所有决定,应当都是有法律效力的,即使在生前把房产给孙子,这种情况也是符合法律规定。
孙子是可以继承爷爷的遗产的,孙子继承爷爷遗产需是代位继承,即满足爷爷没有遗赠抚养协议也没遗嘱并且爸爸先于爷爷去世的情况下才可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子女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无权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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