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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逐渐增强和权利人维权意识的不断提升,商标侵权行为的方式也在不断演变。从最初的直接使用和他人相同的商标变化为对侵权商...
商标诉讼的取证范围包括: 1、权属证据。该当事人是该权利的拥有者目的在于证明的归属。 2、证据。证明:被告实施了或正在实施侵权行为。比如,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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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争议是指对已经注册的商标争议,即两个注册商标所有人之间因两商标相同或近似所产生的商标权利的争端。商标争议的实质是争议人认为在后注册的商标,与其在先注册的商标权益发生冲突,即与其在同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或者已经在市场上引起消费者的误认,因而提出限制该商标使用商品范围或者撤销商标注册。商标争议可以分二类: 1、一商标的注册与在先注册的商标存在冲突所引起的争议。这类争议通常发生在两个使用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之间。对于这类商标争议在我国商标法规定了从注册之日起算的5年的争议期。 2、商标争议是由于商标注册违反了注册商标依法所要求的禁止性规范,或者注册申请人采取了欺骗手段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而取得注册所引起的争议。所谓违反商标注册的禁止性规范主要是指如商标图案不具备显著性、违反公序良俗或善良风尚等。对于第二类商标争议,我国《商标法》上没有规定提出商标争议的期限。这就是说对于这类商标争议可以不受时间限制,任何时候都可提出商标争议。
1、商标争议的受案范围包括如下内容:申请停止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损害、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商标权权属纠纷、商标权转让合同纠纷、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复审决定或者裁定的行政案件等。
是指当事人之间因商标侵权矛盾或者经济利益冲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经人民法院审理和解决商标侵权纠纷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审理的特殊案件的活动,以及这些诉讼活动中所产生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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