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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该条...
根据国家政府规定: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1)城镇居民购买(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3)转让人未经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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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细节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咨询,参考如下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1]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转让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宅基地使用权人将去所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由他人支付价款的法律行为。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未经批准,宅基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给任何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或出租。实施村镇规划,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者应当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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