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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事人遇到相应的问题,及时积极面对处罚,认真改正错误。您有其他关于行政处罚当事人不交罚款的情况,详情可咨询,我们的工作人员会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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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作出处罚决定前,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发出《教育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和其他权利。当事人在收到《教育行政处罚告知书》后七日内,有权向教育行政部门以书面方式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以及相应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采纳。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因当事人的申辩而加重处罚。综上所述,能力罚是教育行政处罚中主要的一种手段,教育行政处罚能力罚主要有两大类,针对学校的有责令停业、暂停办学资格及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对个人的处罚有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考试资格等等。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书后,对此表示异议的,应当尽快提出复议。
你所谓的当事人配合应当是指《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中规定的: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但实际中当事人往往为了逃避处罚而不接受调查询问或不如实回答,但这并不影响行政处罚的实施。行政处罚事实的基本要求是主体适格,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适用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如果你能做到这些就可以在当事人不配合的情况下实施行政处罚了。当然如果在没有当事人配合的情况下你连违法事实认定都做不到,仅仅希望当事人自己承认违法了,拿只能靠提高自己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解决了。为何在一般情况下一定要让当事人配合呢?其实就是为了制作《询问笔录》而已。因为在调查询问做笔录的时候才会告知当事人陈述和申辩以及回避的权利。若没有告知对方这些权利,则不符合《行政处罚法》中的程序性要求,也就是程序不合法了。但实践中当事人不来接受调查是可以视为放弃这些权利的行使。但行政机关同样要有一个告知的形式,通常是送达一份《权利告知书》讲已经认定的违法事实和享有的权利告知当事人,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不来配合接受调查,就视为放弃权利认可违法事实了。
在作出处罚决定前,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发出《教育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和其他权利。当事人在收到《教育行政处罚告知书》后七日内,有权向教育行政部门以书面方式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以及相应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采纳。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因当事人的申辩而加重处罚。综上所述,能力罚是教育行政处罚中主要的一种手段,教育行政处罚能力罚主要有两大类,针对学校的有责令停业、暂停办学资格及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对个人的处罚有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考试资格等等。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书后,对此表示异议的,应当尽快提出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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