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深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停车场内的机动车受到损害或者丢失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要...
1、车辆被盗抢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应该说你应该对车被盗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因为你对公司车辆负有一定的保管义务,虽然公司同意你将车开回家,按时你应当尽到最低的注意义务,即将车停留在比较安全的地方。由于免费公共停车场缺少安全设施和人员保管,所以车被盗的结果与你在公共停车场停车的行为是存在一定因果关系的。你在本案中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但不是故意,所以只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被盗车辆发生事故由盗窃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盗窃人和驾驶人不是同一人的,由盗窃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你提出的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情况而定,答复如下:1、若停车收费时说明收费目的只是用于场地租金或占地费,并不是用于车辆保管费,那么,司法实践中难以认定保管合同关系,停车场可能免责。2、若收取的停车费,包含保管费,形成保管合同关系,停车场在收取停车费以后,对于其负责保管的车辆发生的一切损失,停车场应承担赔偿责任。3、损失车辆若投保了盗抢险,你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综上,若是保管合同关系,你可以要停车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向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申请理赔。如有不明白的可以来电咨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1人已浏览
495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