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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假冒伪劣商品的定义是:假冒伪劣商品是指含有一种或多种可能导致公众误解的不真实因素的商品。假冒伪劣商品可分为假冒商品和劣质商品。假冒伪劣商...
假冒伪劣产品主要有以下几种:1。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牌产品标志、免检标志等质量标志和许可证标志;2、伪造或使用的虚假产地;3、伪造或冒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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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伪劣商品是指那些含有一种或多种可以导致普通大众误认的不真实因素的商品。其中鉴别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四种: 1、对商品商标标识及其包装、装潢等特殊标志真伪进行鉴别; 2、通过感官品评或其他简易手段进行鉴别; 3、按照国家标准对商品理化、卫生等各项指标进行检测; 4、利用本部门的专业特长,特别是长期实践积累的经验,对本企业或行业生产或经销的商品进行鉴别。《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抽查的样品应当在市场上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监督抽查工作由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划和组织。
假冒伪劣商品的法律后果是罚款和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犯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销售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额在50元以下%以上两倍以下罚款;销售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以上两倍以下罚款;销售额50万元以上不足200万元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0万元的销售额%以上两倍以下罚款;销售额超过200万元的,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0年销售额%罚款或没收财产的两倍以上。
假冒伪劣产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鉴定。鉴定结果为假冒伪劣产品后,可直接拨打消费者热线报告。同时,消费者通过信件、传真、短信、电子邮件、12315网站投诉平台投诉的,应当注明消费者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姓名和地址;投诉的要求、因及相关事实依据;投诉日期等。消费者以电话、上门等形式投诉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记录前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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