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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是否应当变更抚养权要根据如下情况综合判断: 1.是否变更以有利子女健康成长为前提,共同生活方的情况不利子女健康成长时要变...
双方都同意变更,可以直接协议变更,双方签署抚养权变更协议,签字之日起即生效,无需公证、无需备案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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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子女监护权有两种方式:一是父母双方同意变更监护权。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对方就可以拥有子女的监护权;法定变更,即诉讼变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者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或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良影响;(3)10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与对方生活的,有抚养能力的;(4)需要变更的其他原因。在改变抚养关系时,还应考虑是否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和子女成长环境的健康稳定。如果孩子一直跟着一方生活,另一方突然提出改变抚养关系,这将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经济条件优于对方只是说明他有抚养孩子的能力,对方也不是没有抚养能力,所以变更抚养权的请求不符合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条件,变更抚养权的请求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1、你虽然已离婚,但永远是孩子的父亲。你对孩子还有抚养义务。所以“孩子的归属权”的提法本身不妥。是一种监护权。孩子随父母哪一方生活,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也就是说,如果哪一天你前妻的情况很糟,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那时你们还可以协商变更监护权。2、你前妻不能任意更改孩子的姓名。
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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