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刑法》中没有私人高利贷罪,担规定了高利转贷罪。行为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虽未达...
以贷款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 (一)高利贷,违法所得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刑法》中没有私人高利贷罪,但是有高利转贷罪。其立案标准是:行为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或者虽未达到前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应予立案追诉。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六条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高利贷罪立案标准认定为:行为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从金融机构获取信贷资金,以高利贷转贷他人,违法所得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虽然不符合上述金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贷受到行政处罚两次以上,高利贷转贷的,应当立案追诉。
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8人已浏览
584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