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一、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
第2款规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两罪的区别:一是从犯罪构成要件上看:㈠主体不尽一样。两罪虽都是一般主体,即凡已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两罪的主体。但实践中非法拘禁罪的主体则更多地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司法人员滥用职权非法拘禁他人现象。非法拘禁罪的一般情节,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但是若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犯罪性质则由非法拘禁罪转化成故意伤害(重伤)罪、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是要负刑事责任的。㈡主观故意有所不同。两罪虽都表现为故意,但犯意的内容不同,绑架罪的主观目的是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剥夺人身自由只是实现其犯罪目的的一种手段,一种重要环节而已。
这个问题属于汉语近义词,不属于法律。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留、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对象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作和行为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即在法律范围内根据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公民的身体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的保证。失去身体自由,就失去了从事一切正常活动的可能性。中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未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不予逮捕,禁止以其他方式非法拘禁或者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因此,非法拘禁是严重剥夺公民身体自由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8条第1款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第2款规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关于该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目前无论是学界还是实务部门意见都较为统一,即前一种情况为非法拘禁罪的结果加重犯,非法拘禁行为本身是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主要原因,且行为人对该重伤、死亡结果出于过失。后一种情况为非法拘禁罪的转化犯,在非法拘禁他人的过程中,行为人出于故意使用超出非法拘禁行为本身以外的暴力致人伤残、死亡。但司法实践中,往往出现行为人在非法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前提下,故意使用暴力手段致被害人轻伤的情形,对此如何认定常常出现分歧意见,难以准确把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0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426人已浏览
2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