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新《刑事诉讼法》第93 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
在审查起诉阶段是否需要羁押是根据检察院的审查结果决定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羁押期限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三阶段的期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也就是说,在审查起诉阶段是否需要羁押是根据检察院的审查结果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不批捕犯罪嫌疑人,也可以由检察院审查起诉,不批捕犯罪嫌疑人,说明证据不充分,可能做不起诉处理,但是不会影响检察院的审查起诉,处理公诉案件时,需要由公安机构立案侦查,由检察院审查起诉,再由法院审理判决。
在审查起诉阶段是否需要羁押是根据检察院的审查结果决定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0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160人已浏览
1,48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