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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搞,宅基地不属于基本农田,则在符合《畜牧法》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用于建养殖场。 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本地...
《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别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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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的是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我国施行的征地制度存在征地权行使范围过宽、补偿标准低、安置途径单一等缺陷。对此,改革一是缩小征收范围,二是规范征地程序,三是完善对被征地农民的保障机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 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禁止通过擅自调整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式规避永久基本农田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审批。 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适用本法关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规定。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四条 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
根据国家法律及其相关法规规定,下列人员通常可以在按照国家法定的批准条件后获得宅基地建房;一是居住拥挤,宅基地面积少于规定的限额标准;二是确实要分居分家的农户,分家后无宅基地的,也可申请新的宅基地建房;三是规划新村、镇后需要安排宅基地的农户;四是批准回乡定居的职工、离退休干部、复员退伍军人,以及回乡定居的华侨、华眷、XX同胞等非农业户口人员,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应当按照农村村民申请建房用地的规定办理。
这要和银行联系,不过农村好象有小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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