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平房是你公公和婆婆的夫妻共同财产,你公公去世后房产的一般属于遗产,应当由你婆婆和几个子女继承房子的一半,所以你婆婆自己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
并且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老人处置的是自己的合法财产,大儿子有诉权,那么就是合法有效的,但是也不会胜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原来的提问来自房产吧:我没有房子和老人住一起,房子的产权是我买的,我们户口也在这里,老人要是立遗嘱给别的儿子遗嘱成立吗?【1】这要看所住的房屋产权证写的是谁的名字,如果房屋产权证写的是其中一个子女的名字,房屋产权就归这个子女所有,老人要是立遗嘱给别的子女,遗嘱无效,遗嘱不成立。【2】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二项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八条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
老人是可以立遗嘱将房子给儿子的,只要房产系老人个人合法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根据你说的情况,老人立公证遗嘱将其所有的一半产权赠与其4个子女,为合法有效,该4位依法可共同继承其父一半的产权,即每人1/8的产权,当然以上继承人可依法放弃继承权或与其他人协商转让产权。老人现在的妻子所立遗嘱依法只能对其享有的一半产权进行处分,其子若为遗嘱继承人的,可依法继承其母一半的产权。老人所立遗嘱并不失效。你们各方可就产权进行协商,或与其子一起到房管部门进行房产共有登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28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167人已浏览
25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