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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位可派人护理;第二,单位不派人个人雇佣医院护工的,以医院开具的护工收入为准;第三,亲属护理的以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为准。...
实际支出建议请律师代理。现你的情况描述不够全面,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以上意见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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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住院期间,需要护理的,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生活护理费包括两部分:一、工伤医疗期护理费,按医院建议配备护理人员,按护理人员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计算。二、工伤鉴定护理依赖程度后,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护理费标准,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计算。如果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300元×30%=690元
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同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陪护费的计算期限仅限于医疗事故发生后患者的住院期,以上一年度事故发生地职工年平均工资为标准按日计算。需要指出的是,作为行政法规,规定的一刀切陪护费的计算方法与最高法院《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的陪护费的计算方法不同。该条规定:经医院批准,应限于当地一般临时工的工资标准。关于这笔赔偿费用,应注意:1。陪护费发生的前提是患者确实需要专人陪护,比如患者不能自理;2、陪护人员可以是专门聘请的临时工(护士),也可以是患者家属;3、《条例》规定与最高人民法院的《若干意见》有一定差异。最高法院《若干意见》第一百四十五条将此费用称为陪护人员误工补助费,规定经医院批准专门护理的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收入损失计算误工补助费。奖金一般可以计入赔偿金额。本人无工资收入的,补偿标准应限于当地一般临时工的工资标准。4、护理人员原则上是一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考确定护理人员人数;5、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自理能力;6、受害人因残疾无法恢复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20年;7、受害人残疾后的护理应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和残疾辅助器具的配制来确定。8、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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