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首先你坐了几十年牢,要经过法院再审确定无罪,才可以请求赔偿,具体赔偿程序,参考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
你好国家赔偿是不交税的1.国家赔偿的纳税规定。国家赔偿是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因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而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国家赔偿金不要交税。国家赔偿是基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损害而产生的一种赔偿,负有赔偿责任的是国家,代表国家行使职权的国家机关以赔偿人的身份出现,在处理赔偿人的赔偿请求时不得利用职权对赔偿请求人的赔偿请求收取任何费用。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4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不得向赔偿请求人收取任何费用。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不予征税。
不需要。国家赔偿程序一般由依法确认、预处理、复议、赔偿诉讼或决定程序组成。其中,预处理程序是指赔偿请求人因国家权力活动侵权造成的损害被依法确认的程序制度。但是,确认程序往往成为当事人获得赔偿的障碍。在公共、检查、法律、部门分工的制度下,确认违法行为基本上是由应当承担赔偿义务的机关本身或者其上级进行的。这种做自己案件的法官的事情在程序上是非常不科学的。事实上,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不仅不会主动承认其在执行职务中的违法行为,而且会尽一切可能地上下串通来掩盖事实,逃避责任,发现事实,确认违法行为,造成很大的困难。同时,有关机关或其工作人员不确的赔偿期限。《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的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1)非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执照、责令停产、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2)非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财产;(3)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产、分摊费用的;(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第十六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的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1)非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回财产的;(2)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改变无罪,原罚款、没收财产已实施。
1、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不予征税。赔偿金不征税原则,是指受害人从赔偿义务机关那里获得的赔偿金无须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 2、赔偿金不征税,一方面是因为国家赔偿是基于违法行使行政行为而产生的赔偿责任,是对受害人的弥补,如果还要求受害人将其中一部分赔偿金以税款的形式归还给国库,则背离了国家赔偿的原则和宗旨;另一方面,国家赔偿金是一种不足额的赔偿,其只能赔偿受害人的直接物质损失,对于精神损失与间接物质损失不予赔偿,因此,其数额是不能完全弥补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的,如果在此基础上还要征税,更是大大弱化了国家的赔偿责任,进一步损害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6人已浏览
194人已浏览
190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