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不可以的。根据《海口市公安局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试行)》:第三节随亲投靠第二十五条夫妻互相投靠落户。夫妻互相投靠共同居住生活满一年的...
户口迁移:需要准备的材料:1、身份证(二代证,如果没有办理就须同时在户籍办理办理)2、二代证身份证相片2张3、如果是集体户口要提供单位同意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014年5月31号天津取消买房就送户口的蓝印政策,随之实行的就是天津市积分落户政策,四郊(有房本),五县(有房本),积分落户四大加分项:年龄,房子只是积分落户中一个分值较高的加分项,市内六区--40分
给孩子上户口,需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父母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孩子父母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给孩子上户口。《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定:第三十条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登记部门申报出生登记;户口登记部门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并保留《出生医学证明》副页作为新生儿户籍登记的原始凭证。《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新生儿可以在父母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这与孩子是不是二胎,无关的。一,新生儿申报户口需要提供的资料及手续,可以参照如下: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的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 2,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3,如果当事人的子女,出生一个月以后再申报户口的,可能需要出具亲子鉴定证明,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户口申报地的派出所,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4人已浏览
195人已浏览
749人已浏览
1,07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