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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入落户的派出所:只能在户口迁入(出)地的辖区(户口本首页盖章)的派出所办理,具体地址:当事人可以就近咨询其他业主、当地的村(居)委会工...
是属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巧报派出所。望采纳我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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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的:当事人户口迁出当地的,在领取户口迁移证的同时,当事人的原籍常住户口就已经注销(计生关系随户口转移); 2、该项当事人应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去目前的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开具(有固定的格式); 3、当事人具体可以事先咨询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需要的:当事人办理户口迁移的,必须去户口迁出地(比如学校或者用人单位、原籍地的人才市场等的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1,当事人毕业后未就业的,迁移户口需要的携带毕业证书、本人的身份证、报到证(未就业的,迁移证)等资料;2,由于户籍政策为地方性政策,未就业毕业生的户口落实手续,具体应事先咨询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以对方答复为准;3,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当事人实现就业的,原则上户口需要挂靠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托管。《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19号3.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放开对吸收高校毕业生落户的限制。省会以上城市也要根据需要,积极放宽高校毕业生就业落户规定,简化有关手续。公安部门对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定的《就业协议书》和高校毕业生所持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其落户手续;对非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劳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办理其落户手续。七、完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有关政策。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机构对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学校可根据本人意愿,将其户口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的高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学校和档案管理机构将其在校户口及档案迁回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户口迁移后,户籍所在地填写的是迁移后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指的是户口本上现在的住址,所以户口迁移了,户籍所在地也随之改变。户口迁到什么地方,户籍所在地就是什么地方。户口迁出后,户口所在地随同发生变化,指迁入户口的地区。如果未发生户口迁移等,户籍所在地将不变。如果办理了户籍迁移,户籍所在地就是迁移后的地方,如大学入学迁户、参军、搬迁等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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