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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期间接受户籍地司法局的社区矫正管理 在期满之后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会通知你前往司法局 为你办理解除矫正手续并且对你进行宣告 然后会发放一张...
我的答案是: 下列有固定住址的人可以担任担保人 (一)近亲属; (二)所在单位保卫部门负责人或者单位负责人; (三)长期居住地街道居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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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结合罪犯的服刑表现,由监狱区人民警察集体研究,提出请假建议,经监狱区长办公会议批准后,由监狱区报监狱刑罚执行部门审查。直属监狱区或者未设监狱区的监狱区,由直属监狱区或者监狱区的人民警察集体研究,提出减刑、假释建议,并报监狱刑罚执行部门审查。监狱区、直属监狱区或者未设监狱区的人民警察集体研究和监狱区长办公会议的审查,应当有书面记录,并由参与者签字。监狱区或者直属监狱区请假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减刑(假释)审查表》;(2)监狱区长办公会议或者直属监狱区人民警察集体研究会议的记录;(3)最终法院判决文件、执行通知书、以往减刑裁定的复印件;(4)犯罪分数评估表、奖惩鉴定表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5终法院判文件、执行通知书、减刑裁定书的具体证明材料;(4)犯罪分评估表、奖惩材料。
办理假释需要以下手续: 1、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 2、监狱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假释建议书后,检查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法; 三、人民法院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审理,假释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
假释程序:根据刑法第82条的规定,假释依照减刑程序进行。此外,根据刑法第81条第1款规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犯罪分子具有特殊情况,不受执行刑期限制的假释案件,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假释裁定后,应即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假释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假释的,应当裁定撤销中级人民法院的假释裁定。(2)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假释裁定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犯罪分子具有特殊情况,不受执行刑期限制的假释案件,应当报送报请核准假释案件的报告、罪犯具有特殊情况的报告、假释裁定各15份以及全案卷宗。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犯罪分子具有特殊情况,不受执行刑期限制的假释案件,予以核准的,作出核准裁定书;不予核准的,应当作出撤销原裁定、不准假释的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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