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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吸毒,没有毒瘾,没有参与贩毒,一般没有刑事责任。我国《刑法》没有规定吸食毒品罪。但是吸毒容易引发其他犯罪,吸毒人员犯什么罪,按什么罪处罚...
吸毒第一次被抓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由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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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与容留不会混在一起判的,若只追究吸毒是强制戒毒二年,如果追究刑事责任是三年以下或拘役,管制等。
1、《民法典》对此并未做出相关规定,第一次吸食毒品,没有吸毒成瘾或因吸毒曾经被处罚或强戒过的话,只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应当给予治安处罚。 2、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吸食、注射毒品,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自己吸毒不是犯罪, 自己吸食、注射毒品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是违法行为,但不是犯罪。 《治安管理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吸毒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或接受戒毒治疗,不予行政处罚。 《禁毒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吸毒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或者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不予处罚。 吸毒成瘾人员根据情况,可能会被强制隔离戒毒。 《禁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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