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根据《保险法》第十五条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但应当注意,《保险法》同时对人身保险合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2、法律依据:《保险法》 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通过劳动保障部门资格审定,并与医疗保险管理机构签订合同,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医疗机构。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1999]14号)(下称《暂行办法》),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必须有利于促进医疗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二是要促进分级医疗、双向转诊体系的建立。三是要促进医疗机构合理竞争,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四是要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并合理引导患者更多利用基层医疗服务。五是要兼顾综合与专科、中医与西医,合理布局,形成网络。
投保方的责任 A、不得隐瞒被保险财产的真实情况。在财产保险中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不得谎报财产的实际价值,对于决定保险事故发生的主要情况要向保险方讲清,投保方如隐瞒被保财产的真实情况,保险方有权解除合同或不负赔偿责任。 B、按约定期限交付保险费。如投保方不按期交纳保险费,保险方可以分别情况要求其交付保险费及利息或者终止保险合同。保险方如终止合同,对终止合同前投保方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仍有权要求投保方如数交足。 C、投保方应当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关于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和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维护劳动者和保险财产的安全。保险方可对被保险财产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向投保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的合理建议,投保人应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否则由此引起保险事故的损失,由投保方自己负责,保险方不负责任。 D、保险标的发生变化,如所有权转移、变更座落地点、改变用途或者增加危险程度,投保方应及时通知保险方,在需要增加保险费时,应按规定补交保险费。投保方如不履行此项义务,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保方自负。 E、在发生保险事故后,投保方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避免扩大损失,并将事故发生的情况及时通知保险方。如果投保方没有采取措施,保险方对由此扩大的损失,有权拒绝赔偿。 F、保险事故发生,投保方向保险方要求赔偿时,有义务提供保险财产或利益实际损失的清单、避免扩大损失费用的清单、有关单据和证明文件。在损失是第三者过错造成的情况下,投保方可向保险方提出赔偿要求,但必须将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方,并协助保险方向第三者追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6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9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