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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开办的企业,其产权、经营权,除另有约定的以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在时一般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折价赔偿。根据有利于...
根据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原则,将企业产权、经营权确定给有经营能力的一方,该方支付相当于企业全部财产一半价值的现金给另一方。但由于企业有远期利益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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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分割要怎么处理,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房屋产权分割是指二人以上对共有房产劈分,或因夫妻离婚、兄弟、姐妹分家所发生的房屋产权劈分。房屋产权分割后,要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才能取得合法房屋产权。房屋产权分割要怎么处理,取决于房屋共有的选择,具体有以下两种方式: (一)协议分割分割共有房产,共有人之间能够协商的,按照协商的分割方式进行。所谓协商,必须经共有人一致同意。这与处分共有房产和对共有房产作重大修缮不同。分割协议不仅在共有人之间发生效力,而且一共有人将其分得部分让与第三人,该协议对第三人也有约束力。 (二)裁判分割 1、裁判分割的起诉要件 (1)对按份共有房产进行分割,其结果是共有关系消灭,对共同共有房产进行分割,虽不消灭共有关系,但对全体共有人都有利害关系,因此该诉讼为必要共同诉讼,全体共有人都应该参加到诉讼中来。 (2)原告须对房产有分割请求权。 2、裁判分割的具体分割方法 (1)实物分割裁判前,共有人可以通过协议确定分割方式。若达不成协议,共有房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 (2)变价分割裁判前,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若达不成协议,共有的房产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3)折价分割裁判前,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若达不成协议,共有的房产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予以分割。这里规定的折价分割,是指由共有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取得共有房产,对其他共有人给予金钱,或者实物,或者金钱加实物。采取这种方式分割共有房产,首先要评估共有房产的价值,最好由中介机构进行,然后才能进行折价分割共有房产。
股权分割并不像夫妻间实体的共同财产一样,一人一半即可。它需要考虑其他的意见,还要看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成立公司,夫妻双方均为公司股东,且占有一定股份比例。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各自的股份。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共同委托评估机构对股份的价值进行评估后,由作出判决。如果开的是“夫妻公司”,即公司股东为夫妻二人,离婚时,可根据以下情况分别处理:一、是双方均有经营能力且愿意继续经营公司的,可确定各自明确的比例,严格按照《》的要求行使股东的权利。二、是双方都不愿意再经营公司的,可将公司进行清算,对公司的剩余资产进行分割。三、是一方愿意继续经营,另一方想退出的,退出方可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经营方或者由第三方持有,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通过以下任何方式进行分割:1、直接转让;2、定价补偿;3、拍卖分割。1、直接转让。根据《公司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召开股东大会,必须经全体股东半数以上同意;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出资。不同意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3、受让人一方必须具备公司章程规定的作为股东的条件。该方法的优点是无需审计公司总资产或评估共有股权价值,操作方便;但不足的是,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受上述三个条件的限制,在实践中往往难以实施。2、定价补偿。也就是说,将持有人分割给另一方的股份折价后,将货币支付给另一方,所有股权仍归原持有人一方所有。如果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体现了分割的公平和公正原则,则上往往很难实施。2、定价补偿。也就是说,在将持有人的股份分割给另一方的股份折价后,并以货币的形式支付给另一方,所有人,所有人,所有股份仍然属于原持有人的股份仍然属于原持有人持有人的股份。如果持有人的股份不能够进行评估。如果持有的股份,则反映了分割公司的公司的公平和公正原股份的原股份,则,则的原股份,则,则可以继续进行评估,并且不能够进行评估。第三、公司的股份。如果原股东可以继续进行评估。如果原股东不愿意分割,并且不能进行拍卖,并且不能进行拍卖。夫妻平均分割拍卖价格。《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半数以上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出资。不购买转让出资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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