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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可以加父母的名字。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是的,父母将自己共同拥有的房屋全部或部分产权赠与子女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赠与行为。同样,父母申请在夫妻共有房屋产权证上加上子女姓名的行为也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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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可以加父母的名字。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父母的房产证上是可以加已婚子女的名字。父母将自己共同所有的房屋全部或部分产权赠给子女的行为在法律上属赠与行为。同样,父母申请在夫妻共有房屋产权证上加上自己子女名字的行为也属于房屋赠与行为。因房屋赠与属房地产交易,所以,房屋登记机构应按转移登记办理。权利人确实要加子女名的,应与子女共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没有房产证可以加父母的名字。比如贷款购买:需要办理赠与公证。经房屋贷款银行同意后,双方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公证书等到房地产交易中心以赠与的形式缴纳相应的产权部分税费,方可办理登记;全款购买:直接缴纳手续费,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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