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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居住证,必须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照片、居住地址、就业、就业等证明资料。居住地地址证明书...
兹有__________长期居住在: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街__________号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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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才引进居住证是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特殊才能的国内外人员。如果他们以不改变户籍或国籍的形式在上海工作或创业,可以申请居住证。申请居住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公司材料:1、人才引进申请报告(1份)内容:申请函应向xxx提出的内容包括单位简介、人才简介和引进理由。.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和法人代码证复印件(1份)内容:申报单位出具。3、申请人外经贸批准证书复印件(1份)内容:外商投资者出具。.录用名册(1份)内容:一式三联。.申请人与被引进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1份)内容:合同期限超过5年。个人资料:1、《引进人才登记表》(2份)内容:申请人用钢笔或墨水笔填写,笔迹不得涂改。首页的单位代码是组织机构代码,第二页的工作单位应填写调动前的工作单位。档案和人事关系已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代理的,应填写当地人才交流机构代理,并完整填写迁出迁入的详细地址和派出所的确切名称。第三页的配偶情况是未婚的,爱人已经在上海的要详细填写爱人情况第四页的要填写意见加盖公或出具同意调出函。空白表复印有效。.引进人才条件认证(1份)内容:由我和我公司合作认证。3、申请常住户口登记表(1份)内容:申请人必须盖章。.档案所在地同意出具函(1份):原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盖章。.结婚证明复印件或未婚未育证明或已婚未育证明(1份):未婚证明必须盖章,原籍档案所在地出具。.身份证复印件(3份)。.引进人员原户籍所在地出具的政治考核(1份)内容:必须盖章。.引进人员原户籍所在地出具的业务考核(1份)内容:必须盖章。.被引进人员原户籍所在地出具是否参加邪教证明(1份):必须盖章。.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原件需要鉴定,高级职称需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引进人员户籍证明原件及户籍簿复印件(1份)内容:原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或派出所出具。.被引进人员在上海定居的证明(1份)内容:自己买房需要房地产证明书;定居直系亲属家的,需要户主同意书和户口簿复印件;定居非直系亲属家的,需要户主当地派出所同意证明、户主同意书和户口簿复印件。.引进人员最近的体检报告(1份)内容:上海区级以上医院。.随迁人员资料相同。市人事局应当自收到申请表和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工作。符合条件的,按照本市人才开发指导目录和具体评价标准,核定居住证有效期,并出具《办理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年度人才开发指导目录由市人事局根据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发布。申请人凭《办理通知书》向公安部门办理《居住证》的相关手续。居住证的费用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审核确定。《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出证明,注销户口。 公民从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允许迁入的证明,并向常住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人才引进材料: 1、交验本人有效及原件; 2、提交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本市宾旅馆或住宿地派出所出具); 3、提交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交一张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4、提交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明(18周岁以下和70周岁以上者免交); 5、提交单位申请公函; 6、提交企业营业副本(或代表机构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批准证书(内资企业免交)的原件及复印件, 7、提交就业证和就业登记表原件(持《上海市》B卡L类人员免交);副董事长提交市外商投资协会出具的身份确认证明原件;外国籍专家应提交专家证原件; 8、提供下列之一与申请条件相符的证明材料: (1)提交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外专局等有关主管单位出具的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提交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外专局出具的外籍高层次人才或高级专业人才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提交市科委出具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担保书注:1、首次申请须亲自办理;再次申请可凭相关证明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亲属代办,且原居留许可期限届满,但在3个月之内续办的,可免交第4项。2、已在我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的单位可免交第6项;3、连续工作满三年后可按规定依法办理永久居留证。4、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为必要时需要面谈申请人,或要求提交其它补充材料(如:指纹采集信息、相关担保证明等),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未在约定时间内接受面谈或提交材料的,予以撤销受理。5、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1.为了促进人才流动,鼓励国内外人才来本市工作或者创业,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适用对象;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或者特殊才能的国内外人员,以不改变其户籍或者国籍的形式来本市工作或者创业的,可以依据本规定申领《上海市人才引进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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