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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自我改造和自我完善。然而当前,竞争的展开也会带来副产,围绕经济利益的争夺,无论是子报之间的单打品,这就是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它们是竞争的结果...
答:《反不正当竞争法》列举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传统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①采用假冒或混淆等不正当手段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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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关于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责任问题的具体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采用不正当竞争的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2、进行垄断经营。主要是指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3、进行权力经营。主要是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 4、账外给予回扣。主要表现为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5、虚假宣传。主要表现为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6、侵犯商业秘密。 7、进行商品倾销、搭售、有奖销售等。 8、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誉。 9、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
1、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包括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使用贿赂等手段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侵犯商业秘密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第七条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 (二)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主要包括: 1、不当交易行为,包括商业贿赂行为、亏本销售行为; 2、虚假行为,包括虚假标识行为、虚假宣传行为; 3、限制竞争行为,包括滥用优势地位行为、滥用行政权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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