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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没有取消,只是发生了一些变化。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是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的简称。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是通过交通部门道路运...
货车从业资格证没有取消。对于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持有者,不用再办理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只需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准发行的行驶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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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9月20日,交通运输部等14个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通知里面指出一部分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和货车道路运输证,有望于2018年年底之前取消。在附件中明确说明在2018年年底之前要取消部分道路货运行政审批事项,所以对于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持有者,未来将不用再办理运管部门核发的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只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即可。只有一些人可以取消,不是所有人。
在2018年年底之前要取消部分道路货运行政审批事项,所以对于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持有者,未来将不用再办理运管部门核发的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只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即可。只是部分人可以取消,不是所有。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三)驾驶人故意制造的。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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