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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单位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 2、对车物勘估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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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里的目前是否就意味着我要支付他的十级伤残赔偿金要根据对方户口状况、交通事故责任比例等确定赔偿金数额。2.精神损失费是否就是指伤残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是两笔费用,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如对方构成残疾,在天津市诉讼肯定能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
1、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2、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3、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首先要告诉大家的是保险公司损失部位的定损原则。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部件的处理意见主要是修复,即损失部件可以修复使用,修复后不影响部件的正常使用功能的,应当进行修复。如果损失部件无法修复,可以更换损失部件。因此,在确定车辆损失部件的损坏时,首先要与保险公司和维修单位确定损失部件中哪些是修复的,哪些是更换的,以避免后期维修中因损失部件的维修或更换而产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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