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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感情破裂可以离婚,如果不成可以通过法院诉讼途径。...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属于夫妻感情不和的重要表现之一,因此如果能够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家庭暴力的情况下,受害方可以直接到起诉离婚,且法院不用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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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姻问题,您只须考虑决定是否离婚,如果决定了要离婚,法律方面的操作和策略可以委托律师处理或找律师面谈咨询,网上的咨询只能解决一些原则性的常识,具体的操作还涉及到诸如立案、证据、诉讼策略、起诉的要求等诸多问题。为避免您陷于诉讼的繁琐和专业欠缺所导致的烦恼甚至官司失误。建议您花时间约律师面谈为宜。您可或来办公室面谈获得进一步的法律帮助。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要求的,应由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国内一方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适用中国法律审理该离婚案件。涉外民事关系适用法第二十七条,适用地法律。根据我国《》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的规定,现将我国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权原则归纳如下,这里就是解决离婚诉讼中,找那个法院立案、起诉的问题。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我国民法院有权受理。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法院的,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4.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5.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在海外结婚并定居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关于离婚适用法律的问题。
武力性质严重的家暴行为第一时间应拨打110拨打妇女维权热线:如果处于各种原因考虑,不愿意报警,还可以选择拨打妇女维权热线38.该热线会有专业人员采用专业手段进行介入.可申请当地民政妇联庇护.目前,地方民政妇联一般都设有遭遇家暴人员专业庇护所.申请时,最好请村里出个证明,经派出所盖章.申请庇护,可以使双方暂时隔离,冷静思考,也避免了惊动家人,或伤及更多亲人感情.申请人身保护令.如果矛盾已经不可调和,并且决定离婚,可以在申请时,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剥夺对方对你的相关接触权利.情节轻微可以请长辈、干部居中协调如果去民生法庭诉讼的话,由于司法实践中对采用的是“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刑事证明标准,受害人提供的其他证据再多,只要没有加害人自认的关键证据,法官即使内心确信存在家庭暴力,依据普通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仍然难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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