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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在中国登记结婚后,一方出国,另一方仍居住在国内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国外一方可以回国的,双方仍可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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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你能否在你的户籍地法院起诉,要根据你们到外地打工之前的住所地以及离开住所地的时间来确定.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1房子问题如果你能提供证明你所用的钱是在日本打工的钱,比如工作的时间买方的时间,现在的工作情况。可以把有证据证明的出资部分作为婚前财产。 房子产权上写的是你和女儿的名字,那么房子的一半归你女儿,另一半是你和丈夫来分。 具体能分多少要结合以上的两个内容来分隔。 2如果有家庭暴力,要110的报案记录等,这样你提出离婚,会判决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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