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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诉讼中,被起诉的人被为“被告”,而不能称“被告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刑事犯罪涉嫌人。在民事诉讼中,被告经过合法传唤拒不到庭的,法院可...
毫无法律意识!法律容不得你藐视!法院可以查清案情,缺席判决!如果需要到庭才能查清事实的,两次传唤不到庭,可以拘传,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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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到法院发票不去的问题,有两个结果。一是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强制措施。以必须出庭的被告为对象。例如,诉讼目标是赡养、抚养、抚养的事件,原被告之间有一定的亲属关系,适当调停,被告不来法庭不利于事件调停的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出庭的被告,经过两次发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的,可以拘留。规定,只有对于必须出庭的被告,才能适用拘留。所以有可能被法院拘留。程序上,被拘留的被告必须通过两次发票的传唤。也就是说,在取得拘留之前,法院必须发行两次发票。正当理由是指不可抗力的原因或事实使被告无法预见,难以自行克服困难,只有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才能拘束。 对被拘传人的调查询问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调查询问后不得限制被拘传人的人身自由。 在本辖区以外采取拘传措施时,应当将被拘传人拘传到当地法院,当地法院应予以协助。二,缺席判决这是在你不做任何答辩的情况下作出的判决,结果可想而知。关于发票,不存在无法收到的情况,即使找不到被传唤的人,法院也可以公告送达,一定期限后视为收到。
当法院送达传票的时候,如果没有特殊原因,最好要签收,因为不管是否签收传票,之后的诉讼程序依然会照常进行,如果没有签收传票的话,之后的诉讼对自己(公司)不利,因为你拒收传票,而且不去参加开庭,那么就相当于放弃了自己举证等诉讼参与权利。那么对方诉讼的证据材料相应的陈述都会得到认可。一句话,积极应诉,避免消极殆战。如果你在收到传票后不知道如何处理,不知道如何应诉,那么应当及时委托律师参与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 (1)审查立案。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 (2)通知履行。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 (3)准备强制执行。 (4)实行强制执行。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后,应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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