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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1日起全国将统一开始实行交强险了,它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简称,是一份机动车辆必须购买的强制保险,由保险公司对被保...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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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费率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以下是不同车型的首年交强险的投保价格: 1、六个座位以下的家庭用车投保强制交通保险的第一年保费为950元。 2、六座以上十座以下座家庭轿车第一年保险价格较强的保险为1100元; 3、六座以下非营业车辆的第一年保险费为1000元; 4、六座以上十座以下非营业汽车第一年支付1130元; 5、承载量在两吨以下的营业货车,第一年的保险费是1850元。 6,承载量在两吨以上五吨以下的营运货车在第一年投保的交通保险费为3070元; 7、承载量大于五吨小于十吨的营运货车,第一年的保险价格为3450元。 8、承载量大于十吨的营运货车,第一年的保险价格为4480元。
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分为有责赔偿和无责赔偿两种情况。 1.有责赔偿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万元,财产类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2.无责任赔偿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财产类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超过上述赔偿限额的部分,如没有商业保险的情况下,需要被保险人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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