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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父母一方为精神病的,可以离婚,但只能进行诉讼离婚;若为间歇性精神病,可以在精神正常的时候协议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关系已经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婚前隐瞒精神疾病,婚后无法治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疾病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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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父母一方为精神病的,可以离婚,但只能进行诉讼离婚;若为间歇性精神病,可以在精神正常的时候协议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史,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离婚,可以由父母代为签字。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允许。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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