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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拆迁承租人有补偿。租赁人可以要求业主返还押金,协助寻找类似店铺继续经营,并在此期间索要停业损失,或者自行寻找门面给予一次性停业补...
1、公租房拆迁补偿可以协商解决。政府应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对相关的房屋进行拆迁补偿,拆迁工作统一由地方政府委托相关单位办理拆迁事宜,政府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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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方式主要就是货币补偿,还有一种就是产权置换,或者当地政府有可能实行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方式.到目前为止,国家没有明确出台关于公租房拆迁的补偿文件,因此,拆迁公租房的话,是按照一般的房屋补偿政策执行的。1、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理由如下:(1)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2)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3)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盾;(4)更好地体现新《条例》的立法思想,即有条件实行货币补偿的,尽可能实行货币补偿。新《条例》规定了拆迁货币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等价有偿,采取的办法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的办法确定。2、房屋产权调换的方式。新《条例》中的“产权调换”是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也就是说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被拆迁人失去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调换之后拥有调换房屋的产权。产权调换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之一,其特点是以实物形态来体现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无论是居住房屋还是非居住房屋均可采用产权调换的方法,但排除了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
公租房拆迁政策有哪些 1、对中等偏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这些都是公租房的保障对象,只要符合申请公租房要求,就有资格申请。但公租房的申请审批非常严格,如果是通过提交虚假材料方式骗取公租房资格的,一旦被查,将取消保障资格,然后记入住房保障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住房。 2、公租房只能租不能出售,实行有限期租赁,而且租赁的总年限不能超过5年。 公租房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 1、金钱补偿方式 金钱补偿方式是最常见的一种,这种方式一次性了断,避免安置用房等一些问题的出现。对有条件实行金钱补偿的,尽量实行金钱补偿。在新《条例》规定上对拆迁金钱补偿标准确定的基础原则是等价有偿,采取办法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通过房地产市场评估的办法来确定。 2、房屋产权调换方式 这种补偿方式是,开发商占用居民建设用地,在建好房屋以后,被占土地的农民具有优先购买权,而且价格比外面的更加优惠。不管是居住房,还是非居住房都可以。 哪些人无权分得拆迁补偿款 1、居住在被拆迁公有居住房屋的,将原有公租房权利处分,比如安置房出售或者未将补偿款购房,因已经享受过公租房权利,无权再次享受。 2、获得单位购房补贴,已经有能力购房而不购房的,好居住在被拆共有居住房屋的共同居住人。 3、已经在房屋拆迁中,获得货币补偿款的。
每个地方的政策都有区别的你可以去找拆迁办的人咨询第二十二条拆迁房屋的补偿方式为产权调换,作价补偿,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产权调换应根据拆除、安置的房屋价值折算退补。第二十三条拆除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的补偿款额,由拆迁人依照西安市拆迁房屋估价规定给予补偿。补偿款额不能高于原拆除物的重置价。第二十四条拆迁生产、营业用房,造成停产、停业的,在协议规定过渡期内,由拆迁人发给经济损失补偿费。超过过渡期的,在原补偿基础上增发补偿费。第二十五条拆迁中的过渡用房,可由被拆迁人自行安排,也可由拆迁人提供。自行安置,并按规定期限搬迁的,由拆迁人按被拆迁人原房屋建筑面积发给过渡补助费。逾期不搬迁的,不发逾期过渡补助费。由拆迁人安排过渡用房的,不发过渡补助费。被拆迁人应按照规定缴纳过渡用房房租。被拆迁人搬迁时,拆迁人应发给搬家补助费。第二十六条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完毕后,拆迁人应将有关拆迁安置补偿清册报送市拆迁办和拆迁安置主管部门审查备案。您购买的二手房只要是拥有全产权,办理产权证就可以根据产权证得到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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