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已结婚生育能改名字。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
根据姓名登记条例,无正当理由不能改名。抚养权和探视权跟姓名没有关系。但你可以在再婚时根据该条例第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把孩子的姓改过来。如需进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安部对此有过规定,一般不允许给孩子改姓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81]法民字第11号)的有关精神,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已结婚生育能改名字。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据此,孩子出生后其姓氏和名字一般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并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户口簿上登记的子女姓名,不论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未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不得随意变更。否则,就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当然,子女年满18周岁后是否更名改姓,则由其自主决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9人已浏览
190人已浏览
388人已浏览
40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