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伤情相对稳定就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伤残鉴定)。但有些地方出于保护职工权益(特别是农民工权益)规定钢板取出后才能做伤残等...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伤情相对稳定就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伤残鉴定)。但有些地方出于保护职工权益(特别是农民工权益)规定钢板取出后才能做伤残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工伤伤残鉴定取钢板这个问题最好以医生说的为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这个只能以医生说的为准。
伤情稳定后才能做鉴定,你这种情况最好是钢板拆除后再做,这样鉴定结果准确。如果是属于不能拆除,必须一致在体内的那种,那就不用了。诚心回答你钢板取出做工伤鉴定怎么办这个问题,望采纳
停工留薪期的确认一般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伤医疗服务机构的诊断证明,依照相关《停工留薪期目录》予以确定,期满后劳动者还可以申请延长,对是否延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争议的,可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最终确认。而各地《停工留薪期目录》的制定均是按照相应病情结合医疗实践确定的治疗各类伤病一般所需的时间和期限。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工伤伤病在相应的停工留薪期届满时便可以治愈或可以完成伤残鉴定,而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则属于无法预见的损失。对于该部分损失双方均不存在过错要求任何一方单独承担该损失均是不公平的,因此前两种观点难免有失公允。所以,第三种由用人单位支付一定生活补助的做法,实质上是由双方分担了不可预见的损失,如此即保障劳动者的生存权,也避免用人单位承担过多不合理义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77人已浏览
3,714人已浏览
443人已浏览
1,2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