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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关于行政复议诉讼审查第四十四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
行政复议不开庭的,因为只有法院才需要开庭的,但是行政复议需要审查。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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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行政复议合并审查的依据的具体情况,根据相关法律可知,第一条为加强行政复案件的审查工作,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复议案件的审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行政复议案件的审查,是指对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的审查。 第四条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对其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全面审查。 第五条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行政复议申请人提出申请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组织听证,或者召开行政复议庭当面进行质证,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第六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就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分别向同一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受理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合并审查。 第七条在行政复议审查过程中有《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应当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行政复议中止审查的,书面告知申请人或者其近亲属,并抄送被申请人、第三人。
一般情况下,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司法行政机关办理颁发资格证书、执业证、许可证手续,司法行政机关拒绝办理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依法办理。
卫生行政复议就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某一具体卫生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原具体卫生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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